e 万行动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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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随着爱德基金会 e 万行动项目的发展,为规范项目管理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中国贫困孤儿的发展工作,现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爱德基金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多年以来的工作经验,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章 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项目区域内、父母双方死亡或拒绝履行或因病、残、服刑不能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责任的、家庭贫困的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孤儿。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域要求
申请人原则上须在项目区域内就读全日制学校。在外地就读职业高中或大专本科院校的申请人可由向学籍或户口原籍所在地的e 万行动项目合作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 申报且不得重复申报。
二、家庭要求
(一)申请人须满足下述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拒绝履行或因病、残、服刑等原因不能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责任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另一方再婚拒绝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责任且与申请人不在同一行政村居住的;
(2) 另一方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且申报日期距离刑满释放 3 年及以上的;
(3) 另一方失踪或丧失联系 1 年以上的;
(4) 另一方患有重病,无力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责任的。重病标准详见附件一。
(5) 另一方重残的。重残评定标准为经残联部门认定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
3、父母一方失踪、服刑或再婚拒绝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责任的,另一方符合第 2 条(1)、(2)、(4)、(5)规定的。
4、申请人与监护人为事实抚养关系,且监护人年龄均在 50 岁及以上。
(二)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如其享受低保、为精准
扶贫对象,可优先考虑。三、就读要求
申请人须入学接受全日制教育,包括:
(一)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暂不接受初中三年级学生申报;
(三)普通高中一年级至二年级,暂不接受高中三年级学生申报;
(四)三年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至二年级,暂不接受三年级学生申报;
(五)五年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至三年级,暂不接受四、五年级学生申报;
(六)大专本科院校一至二年级,暂不接受三、四年级学生申报。四、其它要求
(一)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孤儿可申报资助,不接受集中供养的儿童申报;
(二)未享受除国家救助外的其它社会机构的长期救助。
第二章 申请流程
一、材料准备
(一)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e 万行动申请表》, 详见附件三。
(二)申请人向合作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e 万行动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一份,详见附件四;
3、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无户口,由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4、申请人父母如存在服刑、重病、重残或事实抚养情况,应提交父/母判决书、医院证明、残疾证明或抚养证明等相关材料。如缺失,由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三)合作机构收集、审核申请人资料,并实地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二、网络申报
(一)合作机构登录 e 万行动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录入申
报材料。新申请的合作机构事先应与爱德基金会 e 万行动项目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爱德项目人员)联系,开设登录账号。
(二)爱德项目人员在线审核资料,合作机构应配合信息审核工作。
(三)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合作机构将《e 万行动申请表》、《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编号建档存案备查。
三、实地核查
爱德基金会根据合作机构的项目管理情况对申请人及其申报材料进行集中或入户抽查,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四、批准资助
爱德项目人员将申请人配对后,批准资助,合作机构可在管理系统查询受助详情。
第三章 资助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一) 资助标准
e 万行动资助标准具体如下:
类别 | 学生资助标准 | 合作机构管理经费 | 款项发放次数 |
幼儿园 | 1340 元/人/年 | 10 元/人/年 | 上、下半年两次发放 |
学前班 | |||
义务教育阶段 | |||
普通高中 | 2680 元/人/年 | 20 元/人/年 | 上、下半年两次发放 |
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 |||
五年制中等职业学校一至三年级 | |||
五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四至五年级 | 5000 元/人/年 | 50 元/人/年 | 一年一次发放 |
大专、本科院校 |
(二) 资金拨付
1、资金拨付
项目于每年 4-9 月、11 月-次年 3 月分两次发放资助款。如合作机构未按时提交反馈材料,拨款时间将顺延至该工作完成后。大学生资助款将在配对后及时一次性拨付。
2、受助名单管理
爱德项目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公布每期资助名单。如需调整资助名单,合作机构应及时通过管理系统向爱德项目人员反馈。
3、 拨款流程
合作机构确认本期资助金额后,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收据并加盖公章,邮寄至爱德项目人员处。爱德项目人员收到票据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拨至合作机构指定的对公账户。
(三) 款项发放
1、发放时间
合作机构应在收到款项一个月内完成款项发放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合作机构应及时向爱德项目人员报备。
2、发放方法
合作机构确认受助学生或其监护人的账户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合作机构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将银行水单原件或加盖银行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爱德项目人员处。
如个别学生的资助款无法汇入其账户,合作机构可采用现金发放形式,并将领款签字表和受助学生领款照片邮寄至爱德项目人员处。
(四) 账户管理
1、受助学生需提供以学生本人、其监护人或其他指定人的账户信息。
2、受助学生账户信息变更时,应提供《银行账户变更申请》,详见附件五。合作机构收到申请后,登录系统修改信息,并将纸质申请邮寄至爱德项目人员处。
(五)财务审计
项目结束后,合作机构按照民政部公益项目财务情况的有关规定,对其实施的 e 万行动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爱德基金会递交审计报告。
二、反馈材料管理
受助学生自始助学期起,需每学期提交反馈材料,便于资助人了解其学习和生活状况,鼓励资助人持续资助。
(一)递交时间
合作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反馈材料。项目将合作机构递交反馈材料的时间视为评价合作机构项目管理的重要指标。
材料递交规定时间为学年上半学期应在 2 月底前递交材料,截止日期为 3 月 15 日;
学年下半学期应在 8 月底前递交材料,截止日期为 9 月 15 日。
(二)材料内容
1、信息变动汇总
合作机构每学期提交《e 万行动信息变动汇总表》并在管理系统中更新,表格详见附件六。
2、受助学生材料
(1)正常受助学生需按下表提交反馈材料,反馈材料模板详见附件七、附件八。
学生类别 | 学期 | e 万行动 学期汇报 | e 万行动学期汇报 (专业版) | 生活 照片 | 材料提交时间 |
幼儿园、学前班 | 学年上学期 (一般为 9 月-次年 1 月) | √ | 2 月底前递交材料, 截止日期为 3 月 15 日 | ||
义务教育阶段 | √ | ||||
普通高中 | |||||
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 √ | ||||
五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 |||||
大专、本科院校 | |||||
幼儿园、学前班 | 学年下学期 (一般为 2 月-6 月) | √ | 8 月底前递交材料, 截止日期为 9 月 15 日 | ||
义务教育阶段 | √ | √ | |||
普通高中 | |||||
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 √ | √ | |||
五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 |||||
大专、本科院校 |
(2)合作机构应根据项目要求,检查受助学生的反馈材料。经核查无误后,由合作机构邮寄至爱德项目人员处。
三、停助管理
受助学生在受助期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合作机构需通报爱德项目人员停止该生的资助。同时,合作机构出具《停助说明书》,详见附件九。
1、受助学生辍学的;
2、受助学生毕业后不再升学的;
3、受助学生随亲属外迁且合作机构无法管理的;
4、受助学生重新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且父母情况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
5、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
6、受助学生自愿放弃的;
7、受助学生已由机构集中供养的; 四、特殊情况管理
1、初、高中复读管理
复读三次及以上的初三、高三受助学生停止资助。
2、留级管理
留级三次及以上的受助学生停止资助。特殊儿童不适用此条款。
3、重症受助学生管理
因健康问题休学的受助学生在提交医院证明和学校休学证明后正常接受资助。同时,受助学生可向爱德项目人员提交大病救助申请,利用网络平台募集治疗相关费用。
4、兵役学生管理
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受助学生,项目将暂停兵役期间的资助。返校后,由合作机构申请恢复其资助。
5、实习管理
项目资助处于实习期的在校学生直至其毕业。五、违约责任
合作机构违反与本会签订的《e 万行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条款的,我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及协议中的责任条款追究合作单位的违约责任。
本规定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e 万行动项目爱德基金会
2017 年 2 月
附件一:重大疾病名录
下列疾病符合 e 万行动重大疾病标准:
恶性肿瘤 | 严重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疯牛病 |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骨生长不全症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严重瑞氏综合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狼疮性肾炎 | 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 |
肾髓质囊性病 | 破裂脑动脉瘤 |
终末期肺病 | 急性心肌梗塞 |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 冠状动脉搭桥术 |
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病) | 心脏瓣膜手术 |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 主动脉手术 |
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 严重心肌病 |
艾滋病 |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
终末期疾病 | 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 |
严重的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l 型糖尿病) | 肺源性心脏病 |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 主动脉夹层瘤 |
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严重川崎病 |
严重哮喘 | 斯蒂尔病 |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 严重传染性心内膜炎 |
脑中风后遗症 |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
良性脑肿瘤 | 严重Ⅲ度烧伤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象皮病 |
深度昏迷 |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
瘫痪 | 坏死性筋膜炎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
严重脑损伤 | 胰腺移植 |
严重帕金森病 | 肺淋巴管肌瘤症 |
严重运动精神元病 | 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
多发性硬化症 | 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 | 埃博拉病毒感染 |
植物人状态 | 重症手足口病 |
重症肌无力 | 肝豆状核变性 |
严重癫痫 | 其它重大疾病 |
附件二:重残标准
根据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11 年第 2 号公告), 现将项目要求的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规定摘抄如下:
一、视力残疾
(一)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二)二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 或视野半径小于
10 度。
二、听力残疾
(一)一级听力残疾: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二)二级听力残疾: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
90) dB HL 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三、言语残疾
(一)语言残疾一级: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 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二)言语残疾二级: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重度损伤,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 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四、肢体残疾
(一)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五、精神残疾
(一)精神残疾一级:WHO-DASⅡ值大于等于 116 分,适应行为极重度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二)精神残疾二级:WHO-DASⅡ值在 106~115 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 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附件三:e 万行动申请表
地区: 省 市/州 县 乡镇 项目编号(系统生成后填写):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一寸照片粘贴处 |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 健康 □ 残疾,具体为 □ 患有疾病,具体为 | |||||||||||||||||||||||||||||
户口性质 | □ 城镇 □ 农业 | ||||||||||||||||||||||||||||||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人暂未申请户口 | ||||||||||||||||||||||||||||||
监护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健康状况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
监护人详细地址 | |||||||||||||||||||||||||||||||
监护人邮编 | |||||||||||||||||||||||||||||||
家庭人口数(不含申请人及监护人) | 人 | ||||||||||||||||||||||||||||||
可联系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可联系人电话 | |||||||||||||||||||||||||||||
学校名称 | 入学情况 | - 学年就读 年级 班 | |||||||||||||||||||||||||||||
学校地址 | 县(区) 乡(镇) | 学校邮编 | |||||||||||||||||||||||||||||
家庭成员 1、须填写与申请人共同居住者的信息; 2、此处不填写申请人及监护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关系 | 身体状况 | 具体情况描述 |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
□ 健康 □ 患有疾病 □ 残疾 □ 年老体弱 |
备注: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请随表提交。
附件四:申请人银行账户授权书
父亲情况 | □ 父亲于 年死亡,死亡原因是 □ 父亲于 年失踪,下落不明。 □ 父亲于 年再婚,再婚地点是 □ 本镇且不在同一行政村 □ 本省 □ 外省 □ 不知 □ 父亲于 年服刑,到 年刑满。 □ 父亲与申请人共同生活,(1)残疾人且 □ 一级残疾 □ 二级残疾,请具体描述 (2)患有 重大疾病 □ 孩子于 年加入家庭,监护人事实抚养孩子且年龄 50 周岁以上。 | ||||
母亲情况 | □ 母亲于 年死亡,死亡原因是 □ 母亲于 年失踪,下落不明。 □ 母亲于 年再婚,再婚地点是 □ 本镇且不在同一行政村 □ 本省 □ 外省 □ 不知 □ 母亲于 年服刑,到 年刑满。 □ 母亲与申请人共同生活,(1)残疾人且 □ 一级残疾 □ 二级残疾,请具体描述 (2)患有 重大疾病 □ 孩子于 年加入家庭,监护人事实抚养孩子且年龄 50 周岁以上。 | ||||
经济来源 此处填写年收入 | 种植收入 | 收入额 | 具体情况:有田地 亩,主要种植 ,扣除农业成本后纯收入为 元;养殖 ,扣除养殖成本后收入 元。 | ||
打工收入 | 收入额 | 具体情况: | |||
其它收入 | 收入额 | 具体情况:成人低保 人,年补贴额 元;养老金 人,年补贴额 元;其它补贴 元,其它收入 | |||
具体情况说明: 1、监护人 岁,身体状况具体为 2、学生学习成绩 □优秀 □良好 □有待提高,在校表现为 (学生成绩不影响资助,请如实填写。) 3、其它补充情况 | |||||
1、本人/监护人保证上述申请信息真实无误,同意委托爱德基金会向资助人公布上述信息。2、本人/监护人是否同意将隐去姓名的信息公布在媒体或网络筹 款。 □是 □ 否 申请人/监护人签名: 日期: | 经核查,申请人上述就读信息真实无误。 学校签章日期: | 经核查,申请人上述申报信息真实无误。申报机构签章 申报机构签章日期: |
附件五:账户变更申请
爱德基金会:
贵会 e 万行动资助学生 、项目编号 ,因下列勾选原因申请更改本人账户信息:
□ 银行卡或存折遗失;
□ 学生本人申请新账户;
□ 监护人、指定人变更; 变更账户信息如下:
资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已确认上述变更信息有效。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日期:
附件六:e 万行动信息变动汇总表
合作机构名称: - 学年 □ 上学期 □ 下学期 填表人: 填表日期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支行或网点) | |||
账号 | 开户人与申请人关系 | □ 申请人本人 □ 监护人 □ 其他指定人 | ||
存折/银行卡复印件粘贴处: | ||||
如申请人成功申请资助,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将项目资助款汇入上述指定账号。特此证明。 申请人/监护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编号 | 姓名 | 类别 | 具体情况说明 1、停助的填写具体原因; 2、信息变更的填写写需更变信息; 3、毕业请填写毕业去向 | 本期是否领款 | 系统是否已录入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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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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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e 万行动学期汇报
- 学年 □ 上学期 □ 下学期
英国诗人雪莱说过“我是我灵魂的船长,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们相信,你在大家的支持下,一定会更加努力。我们邀请你在此留下这个学期的成长足迹。我们将会帮你把它转寄给资助你的热心人士,与他们分享生命的丰盛。
以下为教师填写,填写成绩为 □ 平时 □ 月考 □ 期中考试 □期末考试。
省份 | 区/县 | 姓名 | 项目编号 | |||||||||||||
学校 | 班级 | 年级 班 | 学校联系电话 | |||||||||||||
科目 | ||||||||||||||||
满分制 | ||||||||||||||||
得分 | ||||||||||||||||
1.年级应对应学期汇报学年当年的年级;2.如考试评定标准为 ABCD 或优良中差,请在满分值填写“等级评分”。 | ||||||||||||||||
班主任评语: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
以下为学生本人填写:
身高 | cm | 体重 | Kg | 鞋码 | 我现在和 住在一起。 | |
1、 这个学期我学的最好的科目是 2、 我这个学期最大的进步是 3、 我下个学期的小目标是 4、 这个学期,我家里 □ 有 □ 无 重大变故。如有,请填写 5、请你选择下述任一一种方式与叔叔阿姨分享你的成长,并将它粘贴在表格背后。 □ 我这个学期写的最好的一篇作文 □ 我这个学期画的最好的一幅画 □ 我这个学期得到的奖状(复印件) □ 我写给叔叔阿姨的一封信 以上资料为 □ 学生本人 □ 他人代写。如代写,原因是 |
再次感谢你的分享。如果你或学校需要帮助,请致电 025-83260871/0853/0856;资助人如有疑问,请致电 025-83260823/0874。
附件八:e 万行动学期汇报(职高/大专院校)
- 学年 □ 上学期 □ 下学期
英国诗人雪莱说过“我是我灵魂的船长,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们相信,你在大家的支持下,一定会更加努力。我们邀请你在此留下这个学期的成长足迹。我们将会帮你把它转寄给资助你的热心人士,与他们分享生命的丰盛。
再次感谢你的分享。如果你或学校需要帮助,请致电 025-83260871/0853/0856;资助人如有疑问,请致电 025-83260823/0874。
附件九:e 万行动停助通知书
尊敬的资助人:
您好!我们很抱歉的通知您,您资助的 同学、项目编号为
因下述勾选原因停止资助:
□ 辍学;
□ 毕业并停止升学: □ 初中毕业 □ 高中毕业 □ 大学毕业;
□ 随亲属外迁,超出合作机构管理范围;
□ 重新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且父母情况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 家庭经济情况好转;
□ 自愿放弃;
□ 已由机构集中供养;
□ 其它,原因为 。
该生停止资助时间为 - 学年 □ 上学期 □ 下学期,该生该学期资助款
□ 已领取 □ 未领款。
受助学生如因辍学、自愿放弃等原因停止资助的,我们在通知您之前地方合作机构已安排人员反复与学生进行沟通,但学生坚持自己的想法,项目亦尊重其选择。我们对此表示遗憾,但我们相信您的爱心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如果您的捐款尚有结余(现剩余 元),工作人员后期会为您改配其他待助学生并将详细信息采用电邮或邮寄形式发送至您处。如您有其它要求,请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我会将酌情更改。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 025-83260874。
开具人签名: 机构签章
日期: 年 月